第一个故事来自央视“朗读者”。在未有斯琴高娃之前,虽然偶尔路过这档节目,朋友圈里也有人推介,但印象不深,理由大约是,跟“汉字大赛”差不多,都是“应景之作”,为的是“配合”。
听了斯琴高娃的朗读,立马就在朋友圈里转了,感觉那几天,朋友圈全部都是斯琴高娃和《写给母亲》。贾平凹的这篇小散文,情真意切,让人欲罢不能。极少在朋友圈有所动作的,也在转,说明天下人的心都是肉长的,都是柔软的。
几天后吧,在同学微信群里,突然有位同学发了个视频。通常,大家在群里发视频,只是为了好玩,没有什么意思,但他却有些不一样,因为他是“默客”。这段视频跟母亲这个话题有关,虽然拍摄水平和“演员”的演技非常一般,但表现的主题却非常鲜明。
这个少有言语的同学是我的老乡,极少在群里说话的,即使下起漫天的红包雨,他也很少伸手去捡,至于发视频什么的,则从未见过,他的朋友圈永远是个〇。他干嘛突然发这个视频呢?我想绝对不是出于无聊,一个“默客”突然发声,一定是有理由的。我突然就想到了,没准他是想他的妈妈了。年前,他的妈妈去世,春节期间我还去下过跪,敬过香。过几天就是清明节了,这是他妈妈的第一个清明节……他大约是想妈妈了。那个并不出色的小视频,寄托的应该是对母亲的怀念,套用贾平凹的话,可以叫“传给母亲”。我又想到,偶尔,有几个同学突然就会在群里唱起歌来,“妈妈呀妈妈……”年过半百的人,带着七八分的醉意,一段一段的唱,声嘶力竭,沧桑得很。
对失去的美好,总需要有所寄托。对亡故的母亲,无论如何思念,思念多久,都不为过。
第三个故事,当然是于欢。这个故事把偌大一个中国搅得心神不宁。一个儿子面对侮辱自己母亲的人,痛下杀手,酿成“无期徒刑”的大祸,让人唏嘘。或许架不住全国人民的一边倒,那个“不容情”的法,说不定会有所改变,虽然法不容情,但法总该容理吧!人都是娘生父母养的,为人子女者,绝不能让人当面侮辱她!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,表面看来天经地义,但不可以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。但是,“问题”就这样以一种让世人不齿的方式发生了。既然代表社会正义的警察无法解决,也懒得去管,那就只好靠自己了。别说是于欢,换做是我,是你,也断然不会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!士可杀不可侮。转换一个角度,那个死去不冤的恶人,若是有人当着他的面如此的侮辱自己的母亲,他会怎么做?还不是一样?可惜他死了,什么都不知道了,没机会了,做不到了。
在对待母亲的事情上,天下的儿女都是一样的。亏得那位死去不冤者的父亲,公然叫嚣要于欢“杀人偿命”,摆在父亲的角度,儿子罪不当死却死了,理当追究,但这样被杀,其实也不冤!再转换一个角度,同样的事情若是发生在这位老父亲身上,他会怎么做?除非他是一个孬种!
三个故事一直在脑海里回旋。好在我的母亲健在,而且身体很好,兄弟姐妹甚为团结,加上又有一个凶悍的弟弟罩着,此类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我们身边。我的日常事务好像不多,但完整的时间未必太多,即使路途不算遥远,还是只能在过节时才得到机会去探望。清明节到了,国家放假了,上坟是次要的,我要做的是趁现在,母亲还活着,就让她活得好好的。我喜欢看到她见到我们一家人时,循着声音,满脸笑容,老远迎上来的样子,她一边喊着我的乳名,一边接过大包小裹,一边问这问那。也只有在这一刻,我才知道我还是个孩子,我不能让这样的笑容消失。如果她没有了,我就没有乳名了,我就再也不是孩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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